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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晚报】非法捕鱼者被“罚”放流100万尾鱼苗

时间:2022-07-25 来源:湖州晚报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特点,我们秉着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人性化执法理念,通过让嫌疑人投放鱼苗,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同时对其它渔民起到了法制教育作用。”陈国平表示。

  H记者 俞黎新

  7月18日上午,涉嫌非法捕鱼的朱某三、章某珠,来到南太湖水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罗溇水闸,将购买的100万尾鱼苗投放进罗溇水闸水域。

  湖州太湖溇港“桑基鱼塘”“桑基圩田”模式,是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的典型,而其中的鱼类资源,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随着长江流域开始十年禁捕退捕,湖州太湖沿线河流全面实施禁捕,但仍有人在禁捕区非法捕捞水产品。

  今年4月以来,吴兴区公安分局联合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开展常态化联勤联动执法,查处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我们通过这样的联勤联动执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及时遏制非法捕捞高发态势,守护辖区渔业生态安全,保护好辖区生态环境。”吴兴区公安分局环侦大队大队长陈国平说。

  5月中旬,联勤联动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在织里镇幻溇河流域抓获两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三、章某珠。之后,案件被移送到吴兴区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朱某三和章某珠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承认在明知幻溇河域为禁捕区的情况下,仍多次窜至幻溇水闸等地以电瓶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后将捕获的水产品贩卖给他人。

  经检察官认定,朱某三和章根某珠以牟利为目的,在禁捕期、禁捕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电捕鱼获500公斤左右,涉案价值1万余元,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为了修复朱某三和章某珠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吴兴区检察院根据《关于共同加强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的工作意见》,与吴兴区生态环境分局共同启动磋商机制,就该案设计的溇港环境受损修复问题进行磋商,并提出了采取投放幼苗的生态修复补偿措施。

  7月18日上午,在吴兴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的共同监督下,朱某三、章某珠来到南太湖水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罗溇水闸,将购买的100万尾鱼苗放流到罗溇水闸水域,以补偿非法捕鱼对生态环境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