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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代》杂志刊发 | 张宏亮:湖州公安创新全量涉案财物“全生命周期” 监管处置“一件事”改革

时间:2025-03-13 来源:湖州市公安局

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2年,湖州被浙江省委政法委等五部门列为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试点地市。

近年来,湖州公安坚持把涉案财物管理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涉案财物“扣押、管理、处置、评估”四个周期环节,创新全量涉案财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处置“一件事”改革,该项目先后荣获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法治好应用”、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及全省公安机关改革突破奖。湖州公安先后获评法治湖州建设优秀单位、全省法治政府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一、全力破解查扣冻溯源盲点

切实提升源头管控的主动性

围绕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关键环节,通过出台源头管理机制、建立专门保管场所、探索上门取件模式,从源头上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一是率先出台源头管理机制。聚焦涉案财物扣押源头管控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办案人员违规开展财物扣押活动等问题,2018年出台《规范涉案财物“查扣冻”工作规定》,围绕涉案财物“查、扣、冻”各环节各流程,制定了60项103条规定,并明确了虚拟货币规范化扣押、专业化保管等,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主动承接公安部关于梳理涉案财物执法领域风险点的任务,系统梳理4类40项执法活动财物扣押风险及125个业务风险点,其中刑事涉案财物风险点73个、行政涉案财物风险点36个、非涉案财物风险点16个。

二是率先建成专门管理场所。积极探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第三方托管模式,2018年3月,建成全省首个“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并组建专业保管团队对在库财物进行集中、专业、规范的保管。目前,全市已建成4个市县两级“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财物保存完好率达100%,财物毁损灭失问题“零发生”,市县两级节约保管场所面积5万余平方米、 节省市县各级财政支出6000余万元。积极探索刑事涉案财物、行政涉案财物、非涉案财物全量纳管,科学建仓,推动三仓合一、一体管理,真正实现全量智管。

三是率先探索上门取件模式。针对部分涉案财物可能存在“体外循环”风险,积极探索上门取件模式,办案民警在财物扣押录入系统的同时通过网上“一键发起”取件托管,中心专业队伍在收到指令2小时上门取件送中心保管。2018年中心专门组建上门取件队伍,既有效减少涉案财物管理风险,又最大限度节约了办案用时。截至2025年1月,湖州全域已完成850余万件涉案财物的上门取件。


二、全力破解跨部门管理堵点

切实提升数字赋能的精准性

2023年11月,浙江省湖州市召开全市涉案财物全量智慧监管处置现场推进会

为有效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近年来,通过持续深化“公安湖州”建设,全面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改革,湖州逐步走出了一条涉案财物跨部门、数字化共同监管的路子。

一是打破跨部门数据壁垒。聚焦跨部门刑事涉案财物数据流转堵点,通过打破政法网、公检法专网、互联网等多个网络环境壁垒及公安办案、法院审判执行、检察业务、第三方公司管理系统、浙江省涉案财物处置平台等多个系统壁垒,开发上线全量物品清单统一各应用平台的格式字段,实现了跨网络、跨系统的数据融通汇聚,已有效汇聚2800余万条数据,形成价值“数据湖”。

二是打通跨部门监管平台。为有效解决跨部门涉案财物权属、移交、流转等问题,围绕涉案财物取证、保管、流转、处置等环节,打造“刑事涉 案财物智能监管平台”,加强对全量刑事涉案财物“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实现全市政法部门涉案财物全流程“一屏展示”,目前已对全市6.6万余件财物进行“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2024年5月,平台已在全省推广使用。

三是打造跨部门预警模型。系统梳理公检法在涉案财物取证、管理、流转、处置中的风险点174个,搭建30个预警模型,预警问题通过“浙政钉”自动推送至主办民警、检察官、法官处,同步推送至责任单位进行接收、整改与反馈。通过实时提醒,压实主办人员主体责任、主办单位监督责任,形成预警问题的全链闭环,湖州全域产生预警及问题共计1万余条,预警处置率达到100%,消除风险3300余个。2024年以来,实现全市涉案财物“零纠违”。

三、全力破解社会化处置痛点

切实提升财物流转的时效性

针对涉案财物“处置时效不快、处置方式不多、保值增值不高”等问题,积极探索社会处置模式,着力提升管理、处置的效益。

一是首创“网络法拍”处置先行。联合检察院、法院和财政等部门下发《湖州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网络拍卖工作指引》《关于刑事诉讼涉案特殊财物预先处置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对涉案财物处置范围、方式和流程进行规范,特别是针对汽车等财物易贬值的现状,推出“一键式”网络法拍,全省率先启动涉案车辆等大件物品的先行处置。比如,2021年长兴县在处置一起数额巨大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民警通过执法办案平台,对涉案多辆豪车进行先行处置,拍卖成交价高达440余万元,最大限度为受害人追赃挽损。截至2024年,已完成11.4万余件物品先行处置,拍卖金额达1400余万元。

二是联合“国有公司”处置疑难。围绕处置环节的风险隐患及疑难复杂涉案财物处置的新需求,与国资委产权交易部门联动,依托国资委“浙交汇”作为省级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信息资源优势和受财政部监管、省纪委统一监管的政治优势,进一步推动涉案财物处置规范高效。2024年,湖州公安联合国资委制定出台《湖州市疑难复杂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手册》,对虚拟币、危化品、矿产品等十类疑难复杂涉案财物处置流程和需协同单位进行规范明确。

三是首创“管理人”处置涉众。聚焦涉众型案件涉案财物来源、性质、权属等调查不全面、不细致的问题,率先引入涉众型刑事案件资产管理人制度。管理人对涉案财物权属性质等进行准确界定并提出处置建议,同时,管理人对查封在外地的矿产等财物以及冻结的股票、债权进行管理,防止出现财物被转移等风险隐患,该制度被省委政法委发文推广。截至2024年,湖州已有16件刑事案件引入管理人,高效处置涉案财产2890万余元,查扣冻资产价值4.15亿元。

四、全力破解标准化评估难点

切实提升财物管理的科学性

2024年6月,政法各单位及处置公司在湖州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常态化开展监督处置工作

以全量涉案财物“全生命周期”科学评估为牵引,通过建立“一个省级标准、两个评估指数、三个管理指标”,有效提升涉案财物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制定一个省级标准。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刑事诉讼涉案特殊财物预先处置管理办法》《涉案财物“5+N”责任溯源工作机制》《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和工作规定, 并积极吸纳北京、厦门等全国各地优秀经验,牵头制定了全国首个省级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地方性标准,从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数字化协同的基本要求、管理处置流程、监督救济等方面对全省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进行规范,助推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领域话语体系与标准规范的统一。

二是出台两个评估指数。针对基层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难点,出台管理、处置两个评估指数,管理指数反映涉案财物入库率、流转协同率、入库及时率等关键环节,并进行实时晾晒;处置指数反映财物销毁、发还、拍卖等处置关键指标,并推动两个评估指数纳入日常监督和质量评查,建立“政法部门合成派驻监督、第三方自查常驻监督、相关单位按需轮驻监督”的监督格局,由办案单位对入驻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代销服务方、拍卖辅助公司等社会化处置机构制作的拍卖、销毁等方案进行审核,待中心工作人员做好拍卖、销毁前的评估、整理等准备工作后,处置过程由办案单位视情况派员到现场监督,全力实现监督工作“无死角”。2024年以来,由政法委牵头开展联合检查2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90余个,在各方现场监督下,共计协作销毁涉案财物37万余件。

三是创新三个管理指标。制定出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监督管理评估办法》,对公检法各部门涉案财物“网上管理协同率、处置意见作出率、处置意见执行率”的标准和评估规则进行明确,并定期评估通报,有效压实各部门管理处置的责任。推动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市级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推动开展历史遗留涉案财物清零专项行动。目前已开展15批次,全市历史遗留涉案财物清理率达到95%以上,全市涉案财物网上管理协同率为100%、处置意见作出率为92%、处置意见执行率为90%,三项数据均位于全省第一。

综上,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作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今后湖州将以承接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为契机,持续深化改革,始终坚持正确的人权观,力争全量涉案财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湖州模式”成为“国字号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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