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将2名外国人居留许可注销。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宣布该人所持签证、居留证件作废。宣布中国签证证件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非法居留期限从被宣布作废决定生效之日起算。具体宣布作废人员名单如下:
SOKIRKINA ANASTASIIA,女,国籍:俄罗斯,出生日期:1998年6月22日,护照号码为760910818,工作类居留许可号码为103120806,有效期至2024年12月7日。
ERMOLIN MAKSIMILIAN,男,国籍:俄罗斯,出生日期:2005年3月17日,护照号码为551320375,工作类居留许可号码为103116626,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0日。
特此公告。
湖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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