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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湖州已有多人被查处

时间:2025-01-10 来源:湖州市公安局

为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冬季行动”,湖州公安对非法运输、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然而,临近年关,还是有人明知不为而为之,在网上违规售卖烟花爆竹。近日,湖州已有多人因这事被查处。

朋友圈、群聊高调卖烟花爆竹,还称可送货上门、自取

近日,吴兴区公安分局湖东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社交软件上售卖烟花爆竹,随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李某(化姓)在明知自己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相关存储许可证件的情况下,仍从外省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并存储在自家车辆后备箱中,利用“朋友圈”“微信群聊”等渠道进行售卖,通过“送货上门”“买家自取”等方式向他人出售烟花爆竹并牟利。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相关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

现场摆摊还发圈卖烟花爆竹,结果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近日,德清县公安局康乾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的魏某(化名)伙同李某(化名)、杨某(化名)在某商业区通过用汽车后备箱摆摊的方式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并高调发朋友圈“揽客”,核实情况后,康乾派出所第一时间传唤三人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在民警的询问下得知,当天凌晨,杨某主动联系魏某,称自己和李某在外省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想借魏某的车一起摆摊贩卖,魏某听闻有钱赚就欣然同意了,当天中午,三人便来到了商业区,为了更好地招揽生意,魏某还准备了一个车载音响循环播放着“大甩卖”等音乐,随后,这一高调且违法的售卖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查,魏某等三人在明知“双禁”规定,且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相关存储许可证件的情况下,依旧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目前,该案已移交至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

重要提醒: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问: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但是,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问:卖烟花爆竹需要办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问: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数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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