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警务资讯 >>警务报道

引以为戒!临近年关,湖州又有多人因这事被罚!

时间:2025-01-17 来源:湖州市公安局

  为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冬季行动”,湖州公安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仅为自用?

无证运输要不得!


  近日,安吉县公安局章村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查获烟花爆竹7箱,共计186.55千克。

  经查,陶某(化名)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省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打算过年自用,目前陶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相关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没收并做妥善处置。


查获193千克!

非法销售不可取!


  近日,吴兴区公安分局埭溪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查获烟花爆竹13箱,共计193千克。

  经查,王某(化名)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相关存储许可证件的情况下,从外省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并将烟花爆竹违规存储在自己店面及家中,计划以零售方式进行售卖。目前,王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相关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没收并妥善处置。


非法存储220.8千克!

处罚!没收!


  近日,长兴县公安局虹星桥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查获烟花爆竹20箱,共计220.8千克。

  经查,费某(化名)在外省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并违规存储在家中。因存放地不具备存储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且/<此处建议不用标点>无烟花爆竹存储的相关资质,警方第一时间对该批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实施紧急收缴并转移。目前,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相关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没收并妥善处置。


注意!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等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非法运输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四、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分享到: